181. 【轉知】僑務委員會「2024年企業聘用僑生就業說明會」
182. 【轉知-賽事】蜂盛午茶:國產蜂蜜創意烘焙競賽
183. 【轉知】預防諾羅病毒食品中毒,請業者加強個人衛生及食品製備流程衛生管理
184. 【轉知】公告「酸菜食品製造業者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指引」
185. 【會議紀錄】113.03.06(三)第五屆第八次台灣烘焙競賽委員會議(台中潮港城)
186. 【轉知-報名資訊】2024臺灣餅甄選-水果饗宴 果形果素
187. 【轉知】113年度「糕餅業創新永續發展計畫」臺灣糕餅業深度輔導申請須知
188. 【轉知】公告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並溯及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十八日生效。
189. 【重要公告】蘇丹紅食品業者自主管理說明會
190. 【轉知~課程】113年 食品產業碳排優化系列課程(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
191. 【轉知】新住民就業友善職場計畫(移民署培力網)
192. 【轉知】113年度免費教育訓練資源簡章(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193. 【轉知】113上半年產業人才投資計畫課程(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194. 【轉知】預告修正「食品業者設置實驗室之企業指引」
195. 【轉知】預告訂定「食品原料珍珠及珍珠鈣之使用限制」等三十三項草案
196. 【轉知】預告廢止「七葉膽(絞股藍)製品應加標示事項」
197. 【轉知】「食品產業技術精進與拓展外銷輔導及訪視」(食品所)
198. 【補助申請】「商業服務業系統節能專案補助」委辦單位及相關申請事宜修正
199. 【補助申請】「設備汰換補助」、「系統節能專案補助」(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200. 【轉知】113年度保健食品工程師能力鑑定簡章/食品品保工程師能力鑑定簡章
201. 【轉知】有關輸歐常溫架售複合性食品所含之加工乳品應歷經之熱處理方式
202. 【轉知】中小食品製造業數位轉型推動暨智慧加值推動計畫業者說明會-台北/高雄場(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
203. 【轉知】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矽酸鋁鉀珠光色素」草案。
204. 【轉知】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檸檬酸鈣」等二篇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205. 【轉知】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食用紅色七號」,並自即日生效。
206. 【轉知】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食用綠色三號」,並自即日生效。
207. 【轉知】有關歐盟公告第三國輸歐動物源產品及複合性食品更新樣張事
208. 【轉知】113年度「商業服務業節能設備汰換補助」及「商業服務業系統節能專案補助」
209. 【轉知】預告修正「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草案
210. 【轉知】發布修正「食品輻射照射處理標準」
ALL : 712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預告訂定「以基因改造畢赤酵母菌(Pichia pastoris) Ey72菌株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小孢子靈芝類球蛋白濃縮液(Ganoderma microsporum globulin-like protein concentrate)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 【發布日期:2021-09-15】 發布單位:食品組

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9月15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301978號
附件:「以基因改造畢赤酵母菌(Pichia pastoris) Ey72菌株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小孢子靈芝類球蛋白濃縮液(Ganoderma microsporum globulin-like protein concentrate)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總說明及逐點說明之pdf檔各1份

主旨:預告訂定「以基因改造畢赤酵母菌(Pichia pastoris) Ey72菌株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小孢子靈芝類球蛋白濃縮液(Ganoderma microsporum globulin-like protein concentrate)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 訂定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之一第二項及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
三、 「以基因改造畢赤酵母菌(Pichia pastoris) Ey72菌株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小孢子靈芝類球蛋白濃縮液(Ganoderma microsporum globulin-like protein concentrate)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 (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地址:115-61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 電話:(02)2787-7319
(四) 傳真:(02)2653-1062
(五) 電子郵件:tzuyi@fda.gov.tw

 

 

預告訂定「以基因改造畢赤酵母菌(Pichia pastoris) Ey72菌株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小孢子靈芝類球蛋白濃縮液(Ganoderma microsporum globulin-like protein concentrate)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 Qrcode
住址:41279台中市大里區仁禮街45號電話:(04)2496-0912 傳真:(04)2496-9796
E-mail:rocbakery0912@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