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 【預告訂定】「花生加工製品業者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指引」草案
182. 【甄選活動】「2023臺灣餅」甄選活動報名開跑!! 歡迎踴躍報名
183. 【預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草案。
184. 【預告修正】「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草案。
185. 【說明會】4/25 五專展翅計畫企業與學校宣導說明會
186. 【發布修正】天然食用色素衛生標準
187. 【公告廢止】「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並自即日生效
188. 【說明會】全國農業金庫舉辦「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說明會
189. 尚未完成輸銷複合性食品之輸銷資訊者,請儘速至食藥署「食品輸銷衛生安全整合管理平台」主題專區項下之「歐盟複合性食品專區」填報。
190. 【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四月十日生效。
191. 【企業參選】112年「企業標竿獎」、「個人奉獻獎」、「中小企業特別獎」、「傳統產業投資特別獎」及「勞動健康特別獎」評選活動。(勞動部)
192. 【參展資訊】2023年10月26-29日 高雄國際飯店、餐飲暨烘焙設備用品展
193. 【選拔活動】第26屆小巨人獎(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194. 【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 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草案(甜菊醣苷等17項)
195. 【預告修正】「液蛋製品製造業者良好衛生作業指引」,名稱並修正為「液蛋製造業者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指引」
196. 【預告訂定】「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磷脂酸銨」草案。
197. 【轉知】「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要點」
198. 【轉知】為強化食品製造業者及輸出業者管理,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已於「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下稱非登不可)」,新增「嬰幼兒食品製造業」業別分類及「輸出食品」相關欄位
199. 【轉知】111年辦理食品製造業者法規說明會相關資料
200. 【預告訂定】「以基因改造啤酒酵母(Saccharomyces cerevisiae) EFSC4687菌株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反式白藜蘆醇(trans-resveratrol)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
201. 【預告訂定】「食品原料青花菜(Brassica oleracea var. italica)種子萃取物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
202. 「公告限制產品過度包裝」減量宣導(環保署)
203. 【補助申請】經濟部112年商業服務業節能設備補助3月1日 受理線上申請
204. 【預告修正】「生鮮蛋品洗選作業指引」,名稱並修正為「洗選蛋工廠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指引」草案
205. 【公告修正】「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
206. 【補助方案】112年中小企業數位群聚輔導提案作業規範(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207. 【補助方案】112年加工食品廠商辦理海外行銷活動申請(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8. [ 公告限制產品過度包裝」減量宣導會議(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209. 【預告訂定】「食品原料雞蛋白溶菌酶水解蛋白(Hen egg white lysozyme hydrolysate)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
210. 【預告訂定】「以基因改造大腸桿菌(Escherichia coli) K-12 MG1655 INB000846菌株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2ʹ-岩藻糖基乳糖(2ʹ-fucosyllactose)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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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起,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在臺期間確診COVID-19,需自付確診隔離治療費用


發佈日期:2022-12-29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在臺期間如確診COVID-19,其隔離治療費用須由確診者自付。

指揮中心說明,因應入境旅客人數穩定成長,自2023年1月1日起(隔離起始日),調整COVID-19確診者隔離治療費用支付原則:

1.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不論是否具健保身分)、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以及在臺受聘僱之外籍人士(含藍領移工、白領應聘、失聯移工、境內僱用之外籍漁工等),其確診隔離治療期間相關費用由政府預算支應。
2.前述對象以外之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如於在臺期間確診,其確診隔離治療期間相關費用由個案自行負擔。

指揮中心指出,因應確診者隔離治療費用支付原則調整,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在臺期間如快篩陽性,不得使用視訊診療,需至各地方政府衛生局指定之「非本國籍人士COVID-19自費看診醫療院所」(名單將陸續更新至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 https://gov.tw/e2R )現場就醫,如經醫師評估確診,依現行「確診個案分流收治原則」收治住院隔離治療,或由衛生局安排至集中檢疫所或加強型防疫旅館或衛生局指定地點進行居家照護至符合解除隔離治療條件。隔離期間包括確診住院隔離治療費用、隔離治療當日與COVID-19相關之門急診費用、抗病毒藥物(含臺灣清冠一號)費用、居家照護醫療費用等與醫療或因療程所需之項目,需由確診者自行負擔。

指揮中心表示,已請相關部會(外交部、內政部、教育部、交通部等)協助宣導不具健保身分之外籍人士(含旅客、短期來臺交換學生等)建議於入境前投保醫療險,在臺期間應遵守現行防疫規範,外出時可攜帶乾洗手用品隨時保持手部清潔,返回住所時,確實執行手部衛生。如果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或嗅、味覺異常時,應佩戴口罩,儘速就醫,不要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及前往其他公共場所,確保防疫安全。
住址:41279台中市大里區仁禮街45號電話:(04)2496-0912 傳真:(04)2496-9796
E-mail:rocbakery0912@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