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 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L-α胺基異戊酸」草案,名稱並修正為「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L-α-胺基異戊酸」。
152. 為防治沙門氏桿菌食品中毒,轉知會員,應選用衛生品質良好之殺菌液蛋,以維護民眾飲食安全。
153. 訂定「食品原料魔鬼爪(Harpagophytum procumbens)葉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食品原料長柄菊(Tridax procumbens)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食品原料諾麗(Morinda citrifolia)葉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及「食品原料(洋)車前子殼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等四項規定,
154. 預告修正「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塑膠淋膜紙類製品之檢驗」草案。
155. 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L-天門冬酸鈉」草案。
156. 【轉知】歡迎採購~~新味食潮2020~2023獲獎產品
157. 【轉知】預告訂定「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L-肉鹼(L-肉酸)」草案。
158. 【發布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
159. 【轉知】訂定「113年經濟部商業服務業智慧減碳補助計畫申請須知」。
160. 【轉知】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標示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罰鍰處理原則」第二點,自即日生效
161. 【轉知】公告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生效。
162. 【轉知】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生效。
163. 【轉知】預告訂定「水生動物類產品之進口規定」草案
164. 【自由報名】112年度商業服務業節能減碳交流座談會
165. 【轉知】申請水產品至沙烏地阿拉伯,請於112年12月12日至113年1月8日,至本署食品輸銷衛生安全整合管理平台,填具相關申請資料
166. 【轉知】申請輸銷動物食品至韓國,請於112年12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至本署食品輸銷衛生安全整合管理平台,填寫輸銷意願並上傳切結書。
167. 【轉知】「製造業電力用戶供電設備維持費優惠措施」、「高壓及特高壓電力批次生產時間電價」(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168. 【轉知】銀行公會延長企業紓困相關金融協助措施施行期間(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169. 【轉知】根留台灣企業投資專案貸款(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170. 【轉知】歡迎台商回台投資專案貸款(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171. 【轉知】疫後振興專案貸款、 低碳智慧納管貸款(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172. 【轉知】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經濟部)
173. 【賽事報名】2024 城市麵包大賽 台灣代表選拔賽(台北市糕餅商業同業公會)
174. 【賽事報名】2024 UIBC世界盃青年西點大賽 台灣代表選拔賽(台北市糕餅商業同業公會)
175. 【賽事報名】2024 亞洲盃西點賽-台灣代表選拔賽(台北市糕餅商業同業公會)
176. 【轉知】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α–醣基異槲皮苷」,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177. 【轉知】「113年麵包類商品採購』案(有限責任法務部矯正署台南監獄消費合作社)
178. 【轉知】有關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傷寒項目之檢驗方法應採糞便檢驗乙事。
179. 【轉知】第二次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酸性白土(活性白土)」草案,名稱並修正為「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酸性白土」。
180. 【轉知】預告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第六條及第三條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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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貴公司有意申請輸銷動物食品至韓國,請於112年12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至本署食品輸銷衛生安全整合管理平台,填寫輸銷意願並上傳切結書。

2023-11-21

 

一、韓國食品醫藥品管理處(MFDS)於2023年6月13日公告部分修訂「進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別法」,第2條規定增修第1-2款「動物產品」之定義;同法第11條規定,增修進口動物食品須進行衛生評估,且該規定自2024年6月14日生效。 二、為維護食品業者輸銷權益,本署已陸續洽MFDS釐清動物食品範圍及進口食品衛生評估程序。據MFDS回應說明動物食品範圍為韓國食品法典之17-7含肉加工品、18-2含蛋加工品及21-1其他肉及其他蛋品;且我國須依韓國規定,提出書面申請完成審查程序與實地查核及證書議定,方可於2024年6月14日後輸銷動物食品至韓國。 三、爰貴司如欲輸銷動物食品至韓國,請先至本署食品輸銷衛生安全整合管理平台(下稱輸銷平台,網址:http://fes.fda.gov.tw/index)之各國輸銷資訊,查詢韓國食品法典,確認擬輸銷產品是否為該法典所稱之動物食品範圍。 四、如貴司確認擬輸銷產品屬韓國所稱之動物食品,自112年12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請至輸銷平台之輸韓國動物食品之意願調查專區,填寫輸銷意願並上傳切結書,逾期不受理。 五、倘貴司輸韓產品非屬韓國食品法典所稱之動物食品及畜產品,惟已列入該法典其他產品範圍者,則無須提出申請。 六、另食品業者擬輸出產品如屬畜產品,目前我國可輸至韓國之畜產品為乳加工品(含乳加工品及冰淇淋)及蛋加工品(含皮蛋及加熱蛋製品),請依現行模式申請,輸銷流程請至本署網頁>業務專區 > 食品 > 外銷加工食品專區 > 07有關輸出畜產品及乳/蛋加工品至韓國海外加工廠之登錄申辦流程項下查看。 七、倘有系統操作相關問題,請洽諮詢專線 (02)77372951;客服信箱:fes@tradevan.com.tw。
住址:41279台中市大里區仁禮街45號電話:(04)2496-0912 傳真:(04)2496-9796
E-mail:rocbakery0912@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