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預告修正】「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第十八點草案。
212. 【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食用紅色七號」草案及「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食用綠色三號」草案。
213. 【修正,並自即日生效】「食品中戴奧辛/呋喃及多氯聯苯之檢驗方法」。
214. 【課程】行銷創意與食品廣告管理研討會(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
215. 【轉知】台日食品企業商務合作訪日團(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
216. 【轉知】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經濟部)
217. 【轉知】預告訂定「食品原料魔鬼爪(Harpagophytum procumbens)葉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等八項草案。
218. 【轉知】訂定「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磷脂酸銨」,並自即日生效。
219. 【轉知】公告修正「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並自中華民國112年8月15日生效
220. 【轉知】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112年8月15日生效。
221. 【課程】烘焙產業菁英培訓(中華穀類食品工業技術研究所)
222. 【課程】中小食品製造業數位轉型推動計畫業者說明會-台北(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
223. 【課程】數位轉型浪潮下-食品產業創新研發與營運精實策略研討會(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
224. 【疾病】全球及我國本土猴痘疫情持續,請轉知貴會會員企業加強防治宣導。
225. 【預告訂定】「食品原料羊肚菌(Morchella esculenta)菌絲體培養液粉末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
226. 【修正】「液蛋製品製造業良好衛生作業指引」,名稱並修正為「液蛋製造業者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指引」
227. 【訂定】「以基因改造啤酒酵母(Saccharomyces cerevisiae) EFSC4687菌株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反式白藜蘆醇(trans-resveratrol)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228. 【預告修正】「脫水蔬果製造業者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指引」草案
229. 【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溯及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生效。
230. 【公告修正】「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並溯及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生效。
231. 【公告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並溯及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生效。
232. 【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α–醣基異槲皮苷」草案。
233. 【活動】2023年 第三屆 台灣百大糕餅伴手禮~活動花絮
234. 【活動】2023年 第三屆 台灣百大糕餅伴手禮~獲獎名單
235. 【活動】第三屆台灣百大糕餅伴手禮頒獎典禮
236. 【轉知】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
237. 【修正,並自即日生效】「美國及加拿大牛肉及其產品之進口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238. 【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咖啡因」草案及「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食用藍色一號」草案。
239. 【預告修正】「食品中總配醣生物鹼之檢驗方法」草案。
240. 【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酸性白土(活性白土)」草案,名稱並修正為「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酸性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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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107821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71302165

主旨:訂定「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生效。


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

一、本規定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規定訂定之。

二、市售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含下列對特殊過敏體質者致生過敏之內容物者,應於其容器或外包裝上,標示含有致過敏性內容物名稱之顯著醒語資訊:

()甲殼類及其製品

()芒果及其製品。

()花生及其製品。

()牛奶、羊奶及其製品。但由牛奶、羊奶取得之乳糖醇,不在此限。

()蛋及其製品。

()堅果類及其製品。

()芝麻及其製品。

()含麩質之穀物及其製品。但由穀類製得之葡萄糖漿、麥芽糊精及酒類,不在此限。

()大豆及其製品。但由大豆製得之高度提煉或純化取得之大豆油(脂)、混合形式之生育醇及其衍生物、植物固醇、植物固醇酯,不在此限。

()魚類及其製品。但由魚類取得之明膠,並作為製備維生素或類胡蘿蔔素製劑之載體或酒類之澄清用途者,不在此限。

(十一)使用亞硫酸鹽類等,其終產品以二氧化硫殘留量計每公斤十毫克以上之製品。

三、前點醒語資訊,依下列方式擇一標示:

()「本產品含有○○」、「本產品含有○○,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或等同意義字樣。

()品名載明「○○」,以此方式標示者,其所含致過敏性內容物應於品名全部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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