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 【轉知】2025台北國際烘焙暨設備展(台北市糕餅商業同業公會)
242. 【轉知】中小微企業多元振興發展計畫(經濟部)
243. 【轉知】唐菖蒲伯克氏菌椰毒病原型及邦克列酸風險管控指引
244. 【轉知】三十人以下服務業數位轉型培力補助
245. 【轉知】函轉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預告修正「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
246. 【轉知】歐盟未准用E407(鹿角菜膠)及E410(刺槐豆膠)等食品添加物於迷你果凍類產品,輸出是類產品至歐盟應符合歐盟規定
247. 【轉知】中小企業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
248. 【轉知】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
249. 【轉知】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250. 【轉知】歐盟正式公告將禁止與食品接觸之材料及製品使用雙酚A(Bisphenol A,BPA)
251. 【轉知】2025年APEC建構高齡健康飲食國際研討會
252. 【轉知】114年度經濟部輔導中小企業出口拓銷申請須知
253. 【轉知】鼓勵餐飲業者向所轄地方政府衛生局申請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評核制度辦理注意事項
254. 【轉知】新味食潮 FUN FOOD TAIWAN評選獲選產品資訊
255. 【轉知】公告「食品製造業者之作業場所動線規劃作業指引」
256. 【轉知】職場永續健康與安全SDGs揭露實務建議指南(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257. 【轉知】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草案
258. 【轉知】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食用綠色三號鋁麗基」,並自即日生效。
259. 【轉知】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食用黃色五號鋁麗基」,並自即日生效。
260. 【轉知】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食用黃色四號鋁麗基」,並自即日生效。
261. 【轉知】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第四條附表三、第五條附表四及「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
262. 【轉知】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食用黃色四號」,並自即日生效。
263. 【轉知】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甜菊醣苷(來自Stevia rebaudiana Bertoni)」,名稱並修正為「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甜菊醣苷」,並自即日生效。
264. 【轉知】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氧化鈣」,並自即日生效。
265. 【轉知】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檸檬酸、無水檸檬酸」,並自即日生效。
266. 【轉知】「2024 Meet Taipei」展會
267. 【轉知】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268. 【轉知】一百十四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及表揚要點
269. 【參賽資訊】2024.10.23~10.24 APC新加坡亞洲盃點心賽
270. 【恭賀】2024 FBC新加坡FHA烘焙挑戰賽~榮獲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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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建檔日期:109-04-23更新時間:109-04-23
    
    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於本(23)日預告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本次增修訂之4種藥品,均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下稱農委會)核准使用之動物用藥品項,配合訂定其殘留容許量,期在保護國內消費者飲食安全之前提下,讓國內動物用藥之使用及管理更加合理化。

    我國對於動物用藥之核准登記及訂定殘留容許量,分別由農委會及衛福部依權責辦理,除參酌國際規範之外,另考量國內農牧漁業之需,依國人飲食習慣而訂定規範,以確保國人食用安全。

    動物用藥殘留標準之訂定,係依據前端使用需求及規範,並根據藥品的動物毒理性資料、殘留試驗資料及國人飲食調查等資料,進行國人飲食所攝取殘留藥物之安全性評估及參酌國際規範後,送請「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審查,並會商農委會。另為履行透明化義務,並依行政程序法及世界貿易組織「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協定」,辦理預告,廣徵各界意見後,訂定各類產品之殘留容許量。

    另,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持續監測市售畜禽水產品之動物用藥殘留,如發現有違反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規定者,屬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並由地方政府衛生局聯合農業機關追查供應來源及殘留原因,依法處辦,讓民眾食的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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