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1. 【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溯及自111年6月1日生效
452. 【轉知】自6月15日零時起,逐步開放邊境、縮短檢疫天數、調控入境總量
453. 【轉知】有關歐盟修訂動物及動物源產品輸歐規範事
454. 【轉知】「經濟部國家產業創新獎」(經濟部)
455. 【轉知】中華民國優良商人(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456. 【修正,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單及雙脂肪酸甘油.二乙醯酒石酸酯」,名稱並修正為「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單及雙脂肪酸甘油二乙醯酒石酸酯」
457. 【修正,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磷酸鈉」
458. 【修正發布】勞動部「『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但書適用範圍』 ,增列 『 製造業』、『批發業』、『綜合商品零售業』、『倉儲業』之輪班人員」公告,請查照。
459. 【課程資訊】111年產業人才投資方案(政策性產業)課程資訊(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460. 【說明會】立陶宛麵粉產品應用推廣說明會(穀研所)
461. 企業專案輸入自用快篩試劑
462. 【修正,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
463. 【因應疫情變化延後辦理】報名簡章--米穀粉應用教育訓練
464. 【因應疫情變化延後辦理】報名簡章--米穀粉多元應用推廣講座
465. 【報名資訊】111年度食品標示法規說明會
466. 【訂定】「食品中檢出三聚氰胺之管理指引」
467. 【預告訂定】「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單尿甘酸甘草酸」草案
468. 【發布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第六條及第五條附表三
469. 【公告修正】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
470. 【訂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生效】「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標示規定」
471. 【活動報名】2022年國產農產品烘焙創意競賽
472. 【活動資訊】6/24-6/25台南區塊鏈產業國際博覽會 TAINAN BLOCKCHAIN INTERNATIONAL FAIR
473. 【甄選活動】「2022臺灣餅」-經濟部
474. 【轉知】國內食品製造加工之食品及其原料,皆不得檢出環氧乙烷
475. 【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草案
476. 【活動報名】111年度食品工廠管理資訊業者說明會
477. 【活動簡章】2022全國特色米製伴手禮創意競賽
478. 【請於111年4月8日前回覆秘書處】有意申請輸銷蛋替代品(egg substitutes)及冷凍乾燥蛋製品(freeze-dried egg products)至美國之業者,請於111年4月8日前回覆秘書處,以利後續填寫問卷,謝謝。
479. 有關中國境外生產企業註冊補件一事
480. 【課程報名】勞資課程-5/17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令與勞保條列差異重點解析(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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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6月15日零時起,逐步開放邊境、縮短檢疫天數、調控入境總量

  •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
  • 建檔日期:111-06-11
  • 更新時間:111-06-13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1)日表示,考量國際國內疫情及防疫與醫療量能,並促進經濟及社會活動與國際必要交流,自今(2022)年6月15日零時起(航班表定抵臺時間)於調控入境一定人數總量為前提下,同步放寬下列邊境檢疫措施:

一、檢疫天數及處所:
(一) 入境日為第0天,進行3天居家檢疫及檢疫期滿後接續4天自主防疫,取消原7天自主健康管理。

(二)  於自主防疫期間,應遵守之防疫規範:

  1. 非必要不可外出。
  2. 需有 2 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檢驗結果,才可外出工作及採買生活必需品。
  3. 外出全程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離。
  4. 商務履約得上班、參訪、演講、開會。但仍應全程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離。
  5. 上班期間全程佩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有飲食需求時可暫免佩戴口罩,並於用畢立即佩戴口罩 。
  6. 避免出入人潮擁擠場所或與不特定對象接觸。
  7. 商務履約得於餐廳之獨立空間內獨自或與特定對象共餐,但應有隔板或維持社交距離。
  8. 非急迫性需求之醫療或檢查應延後。

(三)  檢疫處所維持1人1戶或入住防疫旅宿,並以於同一檢疫地點完成3天居家檢疫及4天自主防疫為原則。此外,考量移工、漁工及學生係採共同生活模式,群聚感染風險較高,由目的事業主管部會督導於原檢疫處所完成自主防疫,且於自主防疫期間不得到校上課、工作,非必要不得外出。

二、檢測措施:
(一)  來臺旅客應持有表定航班時間前2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
(二)  病毒核酸(PCR)檢測:入境時(第0天),於機場/港口配合採集深喉唾液檢體,進行PCR檢測。
(三)  家用快篩試劑檢測:入境時由國際港埠現場工作人員向2歲以上旅客發放2劑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提供檢疫期間有症狀時及自主防疫期間首次外出時使用。

三、入境至檢疫處所交通工具:除搭乘防疫車隊外,得採親友或機關團體車輛接送,並參照防疫車隊之防疫規範,落實各項防疫措施。

四、入境人數總量管制:初期以每週2.5萬人次為原則。

五、開放轉機:交通部民航局規劃來臺轉機方案及落實防疫管控措施。

指揮中心再次強調,邊境檢疫措施為防範COVID-19疫情的重要關鍵,請民眾務必遵守檢疫期間相關事項,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住址:41279台中市大里區仁禮街45號電話:(04)2496-0912 傳真:(04)2496-9796
E-mail:rocbakery0912@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