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1. 【轉知】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有關烏克蘭國際援助專案。
482. 【修正發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
483. 【轉知】食品製造加工業者,切勿使用環氧乙烷(ethylene oxide,EtO)產製食品
484. 【113年1月1日起施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
485. 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獎設有標竿型之「企業標竿獎」、「個人奉獻獎」,與鼓勵型之「中小企業特別獎」、「傳統產業投資特別獎」及「勞動健康特別獎」(勞動部)
486. 【免費課程】食品品質提升與技術精進研習課程-北部場4/1(本會)
487. 【免費課程】食品品質提升與技術精進研習課程-南部場4/19(本會)
488. 【免費課程】食品品質提升與技術精進研習課程-台中場5/20(本會)
489. 有關輸銷須官方推薦註冊之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至中國事,詳如說明,請查照辦理。
490. 【預告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食品輸入查驗」草案。
491. 【預告修正】「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食品查驗」草案。
492. 【預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草案
493. 【自111年2月21起,停止適用】授食字第1051302288號函「自日本輸入之特定食品須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始得申請輸入食品查驗」之附件1
494. 廢止104年4月15日FDA食字第1041300613號公告訂定「自日本輸入之特定食品須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始得申請輸入食品查驗」及105年5月10日FDA食字第1051301384號公告修正「自日本輸入之特定食品須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始得申請輸入食品查驗」之附件1,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二月二十
495. 【訂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二月二十一日生效】「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向查驗機關申請查驗」。
496. 【廢止,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二月二十一日生效】「公告日本受輻射污染地區生產製造之食品,暫停受理輸入報驗」。
497. 【訂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二月二十一日生效】「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
498. 【訂定並自即日生效】「以基因改造畢赤酵母菌(Pichia pastoris) Ey72菌株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小孢子靈芝類球蛋白濃縮液(Ganoderma microsporum globulin-like protein concentrate)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
499. 【課程報名】111年度產業人才投資計畫上半年課程招生簡章(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500. 【預告訂定】「食品中檢出三聚氰胺之管理指引」草案
501. 【111.02.25前函復申請書與切結書】申請輸銷蛋替代品及冷凍乾燥蛋製品至美國之業者
502. 【預告廢止】「乳品加工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
503. 【預告訂定】「乳品加工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草案
504. 『青年就業領航計畫』111年度職缺開及就業媒合
505. 【修正,並溯及自111年1月17日生效】「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
506. 【轉知】有關中國實施「進口食品境外企業註冊管理規定」相關因應事宜
507. 【預告訂定】「輸入禽畜肉品供食品用途應檢附輸出國官方證明文件」草案
508. 【預告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第六條及第五條附表三
509. 【報名資訊】2022新味食潮FUN FOOD TAIWAN評選報名開跑(1/26-3/31)
510. 【發布訂定】「食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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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產地證明
原產地證明書之種類
 
1. 一般原產地證明書
2. 外貨復出口產地證明書
3. 紡織品加工原產地證明書
4. 秘魯原產地證明書
5. ECFA產證(自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起)
6. 優惠關稅原產地證明書
(1) GSP Form A(俄羅斯/烏克蘭)
(2) FTA產證(台巴產證、台瓜產證、台尼產證,台薩宏產證)
7. 輸美洋菇原產地證明書
8. 輸美竹筍原產地證明書
9. 輸歐盟大蒜原產地證明書
 
※上述第八項至第十一項可簽發原產地證明書之簽發單位請上 國貿局網站 查詢
 
 
原產地證明書Certificate OF Origin(簡稱 C/O)
 
原產地證明書是證明 商品原產地,即貨物的生產或製造地的一種證明文件,用以證明出口貨物的正當來源,是進口國對貨 物確定稅率待遇,進行貿易統計,實行數量限制(如配額、許可證等)和控制從特定國家進口(如反 傾銷稅、反補貼稅)的主要依據之一,由於進口國會對某些特定國家所製造的產品,課以優惠性的關 稅,或為了限制或禁止某些國家的某種貨物進口等目的,而要求進口商於進口報關時,應提供產地證 明書以為憑證。
 
 
外貨復出口產地證明書
 
1. 查目前廠商以台 灣為轉運中心,將購自東南亞及大陸產品進口後以原樣或經簡易加工後再出口至世界各地之情形漸趨 普遍,廠商為應國外客戶之要求而有申請核 發再出口產地證明書 之需要。
2. 鑑於「京都公 約」已明定貨物經第三國領域運者,經轉運之第三國可依據貨物原產國所核發之產地證明書核發再出 口產地證明書,故有關再出口產地證明書之核 發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將予以納入未來產證管理辦法規範。在修法作業完成之前,為應廠商貿易實務上之需要,依經濟部國 際貿易局規定之原則核發再出口產地證明書 「Certificate OF Origin Re-Export 」。
3. 依國貿局規定出 口報單類別:目前有「G3外貨復出口」、「D4保安貨退運出口」、「D5保稅貨出倉出口」、「B8保 稅廠原料復出口」、「E6國外輸入 加工區復出口」、 「P5科園區進口原料復出口」、「L5物流中心外貨出口」、「B9保稅廠產品出口」、「E2加工區輸 出國外」、「P6科學園區成品出口」 等十類。
 
 
紡織品加工原產地證明書
 
1. 防止由禁止貨品出口國家貨品之輸入
2. 進口稅課徵之來源地證明
3. 防止外國產品傾銷
4. 便於海關統計進口國別
 
 
秘魯原產地證明書
 
1. 本證明書各欄位必須填寫完整
2. 本證明書內所填各欄位資料,不得塗改,其經塗改者,無效
3. 本證明書係提供台灣輸往秘魯須課徵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貨品之原產地證明書格式需採西文格式及以西文繕打
 
 
ECFA產證(自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起)
 
1. 本證明書各欄位必須填寫完整
2. 本證明書內所填各欄位資料,不得塗改,其經塗改者,無效
3. 本證明書係提供中國大陸海關使用,各欄應以繕打中文為原則,如有特殊需要,可繕打英文
(1) ECFA原產地證明書相關規定
(2) ECFA原產地證明書相關表格下載如下
  • ECFA產證格式及填寫須知
  • ECFA產證申請書
  • ECFA產證切結書
 
 
加工證明書
 
1. 本證明書各欄位必須填寫完整
2. 本證明書內所填各欄位資料,不得塗改,其經塗改者,無效
3. 本證明書係提供國外政府及相關單位使用,各欄應以繕打英文為原則,如有特殊需要,可繕打中文
 
 
由第3國直接輸往進口國產證
 
1. 本證明書各欄位必須填寫完整
2. 本證明書內所填各欄位資料,不得塗改,其經塗改者,無效
3. 本證明書係提供國外政府及相關單位使用,各欄應以繕打英文為原則,如有特殊需要,可繕打中文
 
 
住址:41279台中市大里區仁禮街45號電話:(04)2496-0912 傳真:(04)2496-9796
E-mail:rocbakery0912@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