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 【公告訂定,即日起生效】「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
512. 【有關衛生福利部回函】本會110.06.15(110)中餅糕全聯會良字第110028號函,『建請暫緩舉辦今年度中秋前之糕餅業衛生講習』一案,復如附件,謝謝。
513. 【有關勞動部回函】本會110.06.15(110)中餅糕全聯會良字第110027號函,『懇請行政院協助辦理烘焙產業之紓困需求,以減輕糕餅烘焙伴手禮業者及相關從業人員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衍生之營運衝擊』一案,復如附件,謝謝。
514. 【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草案
515. 【有關行政院秘書長回函】本會110.06.15(110)中餅糕全聯會良字第110027號函,『懇請行政院協助辦理烘焙產業之紓困需求,以減輕糕餅烘焙伴手禮業者及相關從業人員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衍生之營運衝擊』一案,復如附件,謝謝。
516. 【有關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回函】本會110.06.15(110)中餅糕全聯會良字第110027號函,『懇請行政院協助辦理烘焙產業之紓困需求,以減輕糕餅烘焙伴手禮業者及相關從業人員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衍生之營運衝擊』一案,復如附件,謝謝。
517. 自7/13起至全面解除第二級警戒止,全國人民團體及合作社得採視訊召開大會
518. 【發布廢止】「乳品類衛生標準」等10項衛生標準
519. 【預告修正草案】「網路美食外送平台業者自主衛生管理指引修正草案」
520. 【有關交通部回函】本會110.06.15(110)中餅糕全聯會良字第110027號函,『懇請行政院協助辦理烘焙產業之紓困需求,以減輕糕餅烘焙伴手禮業者及相關從業人員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衍生之營運衝擊』一案,復如附件,謝謝。
521. 【有關財政部回函】本會110.06.15(110)中餅糕全聯會良字第110027號函,『懇請行政院協助辦理烘焙產業之紓困需求,以減輕糕餅烘焙伴手禮業者及相關從業人員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衍生之營運衝擊』一案,復如附件,謝謝。
522. 【預告修正】「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草案
523. 【公布】「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採樣計畫之採樣原則指引」
524. 【有關經濟部回函】本會110.06.15(110)中餅糕全聯會良字第110027號函,『懇請行政院協助辦理烘焙產業之紓困需求,以減輕糕餅烘焙伴手禮業者及相關從業人員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衍生之營運衝擊』一案,復如附件,謝謝。
525. 【發布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
526. 【發布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第三條
527. 【轉知】110年中華民國優良商人選拔(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528. 【HACCP課程】北部場-北投基礎班(期別N1020-1)【費用2,000元】(報名截止日:8/5或額滿為止)
529. 【HACCP課程】南部場-新崛江基礎班(期別S1009)【費用2,000元】(報名截止日:9/21或額滿為止)
530. 【免費課程】食品品質提升與技術精進研習課程(報名截止日:7/7或額滿為止)
531. 【延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而致經公告輸入食品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延遲抵達事之暫行措施」至110年12月31日(進口日)
532. 【紓困】小規模營業人(免用統一發票之店家)營業稅可以減嗎?
533. 【訂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七月一日生效】「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腸桿菌科之檢驗」
534. 【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
535. 【預告】「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修正草案
536. 【競賽】「2021年國產雜糧烘焙創意競賽」比賽手冊公告
537. 【轉知】有關生產使用於食品加工製造之氣體或其他化學物質,且符合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認定標準或管理要求者,在未公告列入食品添加物或加工助劑前,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538. 【轉知】有關歐盟發布更新動物及其產品、複合性食品(composite product)等產品輸銷歐盟規定一事,詳如說明。
539. 【轉知】有關食用油脂中含縮水甘油脂肪酸酯(以下簡稱GEs)議題,我國與馬來西亞雙邊溝通之資訊及後續管理規劃,詳如附件說明段。
540. 【公告訂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一日生效】「阿勃勒(Cassia fistula L.)果實之使用限制」
ALL : 646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中華民國優良商人」,這是一項代表企業優良品牌,並給予企業形象最高肯定與榮譽的獎項,工商企業界的傑出經營者,均視獲此殊榮為最高榮耀。

 

110年獲選的優良商人,將在11月1日全國商業總會主辦的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界慶祝「第75屆商人節大會暨『金商獎』頒獎典禮」中隆重表揚,由經濟部長頒發「經濟部獎狀」及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頒贈「金商獎」獎座,表揚前夕安排得獎人晉見總統及行政院長,以資激勵。

 

中華民國優良商人選拔,於110年6月起接受全國各級商業團體(含全國商業總會)推薦合格人士參選,同時,歡迎符合規定的企業家當仁不讓,踴躍報名參加。凡是各公司行號現任董事長或副董事長或總經理所經營的事業,109年度經營績效,只要符合選拔辦法第4條第1項中任何一款規定,且沒有第5條所列的消極條件者,即可報名參選。至推薦團體部分,推薦表暨參選資料寄達全國商業總會後,即轉送請相關商業團體完成推薦手續。

 

依選拔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進出口實績合計達3,500萬美元;或進出口實績較前一年度成長逾30%且已達400萬美元以上」參選者,請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近三年出進口實績證明文件。

 

依選拔辦法第4條第1項第4款「革新商業經營管理績效卓著」參選者,除在推薦表簡述優良事蹟外,請另用A4紙陳述其經營事業之具體策略及成果(含附業績、獲獎、專利或認證等相關資料影本),並請提供10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或109年度損益及稅額計算表影本,以供提會審查。

 

中華民國優良商人推薦表及切結書正本、身分證及優良事蹟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敬請限時郵寄10656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390號6樓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會務發展處收,收件截止日期為110年8月16日或另行約定交件時間。

 

全國商業總會聯絡電話:(02) 2701-2671轉302、226會務發展處 王麗萍秘書、康倖誼秘書,傳真:(02) 2754-2107、2755-5493,E-mail:winnie@roccoc.org.tw。 

優良商人相關資料與連結
住址:41279台中市大里區仁禮街45號電話:(04)2496-0912 傳真:(04)2496-9796
E-mail:rocbakery0912@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