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預告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第三條草案【發布日期:2021-02-24】發布單位:食品組發文日期:110年2月24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300223號 主旨:預告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第三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第二項。 三、「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第三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313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1587syj@fda.gov.tw |
|
|
|
住址:41279台中市大里區仁禮街45號 | 電話:(04)2496-0912 傳真:(04)2496-9796 | E-mail:rocbakery0912@gmail.com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