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1. 【廢止】「乳品食品工廠產品衛生檢驗辦法」
392. 【預告訂定】「食品原料蘆薈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
393. 【預告修正草案】「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第三十六點修正草案
394. 【11/2、11/5線上說明會】110年度食品標示法規說明會(進階班)
395. 【10/22、10/25線上說明會】110年度食品標示法規說明會(基礎班)
396. 【預告修正】「重組肉食品標示規定」草案,名稱並修正為「重組肉及注脂肉食品標示規定」
397. 【第二次預告訂定】「食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草案
398. 【需於110.10.22前完成註冊】輸銷中國大陸食品生產企業推薦註冊專區
399. 【10/28線上會議】『兩岸食品之網路販售管理規範研討會』
400. 【轉知】有關我國乳製品輸銷加拿大之後續辦理情形
401. 【預告修正】「餐飲業食品安全管制系統衛生評鑑申請注意事項」,名稱並修正為「餐飲業食品安全管制系統衛生評鑑申請作業指引」。
402. 【公告修正,並自中華民國110年11月1日生效。】「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
403. 【公告修正】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
404. 【會議紀錄】振興好食券行銷推廣研商會議
405. 【公告修正】「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保險」
406. 【會議紀錄】限制產品過度包裝減量宣導會(線上會議)
407. 【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草案
408. 【預告訂定】「以基因改造畢赤酵母菌(Pichia pastoris) Ey72菌株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小孢子靈芝類球蛋白濃縮液(Ganoderma microsporum globulin-like protein concentrate)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
409. 【轉知】2021國產鮮奶多元化應用說明會(穀研所)
410. 【轉知】110年度產業人才投資計畫-下半年度招生簡章(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411. 【轉調查表】服務業暨相關產業使用基本工資狀況調查(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412. 【轉知】加拿大食品檢驗局(Canadian Food Inspection Agency, CFIA)更新我國含乳製品進口規範一事
413. 【電子問卷】食品製造業者產業現況調查表
414. 【10/1線上會議】「兩岸食品標示與廣告管理規範研討會」
415. 【訂定,並自即日生效】「小包裝食品免一部標示規定」。
416. 【轉知】擬輸銷食品至歐盟之食品製造加工業者及出口商,切勿將環氧乙烷(ethylene oxide,ETO),用於擬輸銷歐盟之產品。
417. 【轉知】鑑於中秋節將屆,民生物資需求增加,為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及消費者利益,確保自由與公平競爭,請轉知所屬會員,尊重市場機制,避免觸法。
418. 【本會新聞稿】早發早振興 籲中央提早發振興券 記者會
419. 【意見調查】食品工廠從業人員持乙級技術士證及受訓情形
420. 【預告訂定】「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標示規定」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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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司法院訊息】國民法官制度-工商、人民團體合作推廣計畫

  • 公告日期:110-08-05 17:19
  • 發佈類型:活動訊息

一、為推動國民法官制度,使社會大眾瞭解國民法官制度內涵及刑事審判程序之原理原則,司法院於110年8月起至110年12月15日止辦理「國民法官制度-工商、人民團體合作推廣計畫」(下稱本計畫)透過與工商、人民團體共同舉辦「國民法官制度說明推廣活動」或「國民法官模擬法庭」2種形式之推廣活動,以期將國民法官新制內容廣達周知。

二、本計畫之「國民法官制度說明推廣活動」開放由工商、人民團體於申請期間內,自司法院全球資訊網/國民法官/國民法官種子講師人才庫(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2079-346044-ef433-1.html)查詢種子講師名單,擬定欲邀請之種子講師,並填具「國民法官制度說明推廣申請書」後,逕洽該講師所屬機關(構)聯繫窗口協助安排行政及聯絡事宜。

三、本計畫之「國民法官模擬法庭」開放工商、人民團體於申請期間內填具「活動計畫書」後函送本院申請。

四、本計畫之講師出席費及交通費由本院支給。

五、防疫相關規範:
(一)司法院得視COVID-19疫情變化,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最新公告之疫情警戒及防疫限制措施,彈性調整推廣活動之舉辦形式及活動辦理期程等。
(二)司法院或講師所屬機關(構)得要求申請單位採取適當防疫措施或其他相關之因應方案。
(三)上開活動,申請人可申請以視訊方式辦理,由各講師或活動大使所屬機關(構)綜合評估是否具可行性後辦理,並得彈性調整視訊辦理下之活動進行方式。

六、本計畫承辦人:刑事廳第四科科長余芝瑩,電話02-23618577分機648;刑事廳第四科書記張哲瑀,電話02-23618577分機314,電子郵件taco@judicial.gov.tw

住址:41279台中市大里區仁禮街45號電話:(04)2496-0912 傳真:(04)2496-9796
E-mail:rocbakery0912@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