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1. 有關我國輸銷歐盟之含加工乳品之複合性食品加註申請案,業獲歐方核可並公告
362. 延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而致經公告輸入食品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延遲抵達事之暫行措施」至111年06月30日(進口日)
363. 【評選】110年第一屆台灣百大糕餅伴手禮評鑑合格產品資訊~歡迎採購~
364. 【轉知】協助業者輸銷食品至中國大陸,分配經包裹式推薦之業者登入中國進口食品境外企業註冊管理系之子帳號事,請查照
365. 【即日起生效】「小包裝食品免一部標示規定」
366. 【轉知】110年11月2日起取消集會活動人數上限之限制
367. 【報名已截止】台灣百大糕餅伴手禮評鑑
368. 【轉知】『加拿大進口食品化學汙染物之管理及食品安全規範』線上研討會
369. 【賽事-報名資訊】路易樂斯福麵包賽亞洲區選拔賽 - 2022台灣區代表選拔賽
370. 【轉知】「110年度產業人才投資計畫」下半年度產業課程招生簡章(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371. 【賽事-報名資訊】2022 亞洲盃點心大賽 - 台灣代表選拔賽
372. 【轉知】2021臺灣老店創新與永續論壇(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373. 【110.12.20前可提出意見】食品製造業者訂定食品監測計畫指引修正草案徵求意見
374. 【轉知】歐盟更新複合性食品進口商聲明書
375. 【廢止】「乳品食品工廠產品衛生檢驗辦法」
376. 【預告訂定】「食品原料蘆薈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
377. 【預告修正草案】「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第三十六點修正草案
378. 【11/2、11/5線上說明會】110年度食品標示法規說明會(進階班)
379. 【10/22、10/25線上說明會】110年度食品標示法規說明會(基礎班)
380. 【預告修正】「重組肉食品標示規定」草案,名稱並修正為「重組肉及注脂肉食品標示規定」
381. 【第二次預告訂定】「食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草案
382. 【需於110.10.22前完成註冊】輸銷中國大陸食品生產企業推薦註冊專區
383. 【10/28線上會議】『兩岸食品之網路販售管理規範研討會』
384. 【轉知】有關我國乳製品輸銷加拿大之後續辦理情形
385. 【預告修正】「餐飲業食品安全管制系統衛生評鑑申請注意事項」,名稱並修正為「餐飲業食品安全管制系統衛生評鑑申請作業指引」。
386. 【公告修正,並自中華民國110年11月1日生效。】「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
387. 【公告修正】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
388. 【會議紀錄】振興好食券行銷推廣研商會議
389. 【公告修正】「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保險」
390. 【會議紀錄】限制產品過度包裝減量宣導會(線上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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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以基因改造畢赤酵母菌(Pichia pastoris) Ey72菌株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小孢子靈芝類球蛋白濃縮液(Ganoderma microsporum globulin-like protein concentrate)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 【發布日期:2021-09-15】 發布單位:食品組

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9月15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301978號
附件:「以基因改造畢赤酵母菌(Pichia pastoris) Ey72菌株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小孢子靈芝類球蛋白濃縮液(Ganoderma microsporum globulin-like protein concentrate)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總說明及逐點說明之pdf檔各1份

主旨:預告訂定「以基因改造畢赤酵母菌(Pichia pastoris) Ey72菌株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小孢子靈芝類球蛋白濃縮液(Ganoderma microsporum globulin-like protein concentrate)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 訂定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之一第二項及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
三、 「以基因改造畢赤酵母菌(Pichia pastoris) Ey72菌株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小孢子靈芝類球蛋白濃縮液(Ganoderma microsporum globulin-like protein concentrate)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 (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地址:115-61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 電話:(02)2787-7319
(四) 傳真:(02)2653-1062
(五) 電子郵件:tzuyi@fda.gov.tw

 

 

預告訂定「以基因改造畢赤酵母菌(Pichia pastoris) Ey72菌株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小孢子靈芝類球蛋白濃縮液(Ganoderma microsporum globulin-like protein concentrate)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 Qrcode
住址:41279台中市大里區仁禮街45號電話:(04)2496-0912 傳真:(04)2496-9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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