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轉知】預告訂定「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L-肉鹼(L-肉酸)」草案。
62. 【發布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
63. 【轉知】訂定「113年經濟部商業服務業智慧減碳補助計畫申請須知」。
64. 【轉知】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標示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罰鍰處理原則」第二點,自即日生效
65. 【轉知】公告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生效。
66. 【轉知】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生效。
67. 【轉知】預告訂定「水生動物類產品之進口規定」草案
68. 【自由報名】112年度商業服務業節能減碳交流座談會
69. 【轉知】申請水產品至沙烏地阿拉伯,請於112年12月12日至113年1月8日,至本署食品輸銷衛生安全整合管理平台,填具相關申請資料
70. 【轉知】申請輸銷動物食品至韓國,請於112年12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至本署食品輸銷衛生安全整合管理平台,填寫輸銷意願並上傳切結書。
71. 【轉知】「製造業電力用戶供電設備維持費優惠措施」、「高壓及特高壓電力批次生產時間電價」(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72. 【轉知】銀行公會延長企業紓困相關金融協助措施施行期間(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73. 【轉知】根留台灣企業投資專案貸款(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74. 【轉知】歡迎台商回台投資專案貸款(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75. 【轉知】疫後振興專案貸款、 低碳智慧納管貸款(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76. 【轉知】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經濟部)
77. 【賽事報名】2024 城市麵包大賽 台灣代表選拔賽(台北市糕餅商業同業公會)
78. 【賽事報名】2024 UIBC世界盃青年西點大賽 台灣代表選拔賽(台北市糕餅商業同業公會)
79. 【賽事報名】2024 亞洲盃西點賽-台灣代表選拔賽(台北市糕餅商業同業公會)
80. 【轉知】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α–醣基異槲皮苷」,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81. 【轉知】「113年麵包類商品採購』案(有限責任法務部矯正署台南監獄消費合作社)
82. 【轉知】有關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傷寒項目之檢驗方法應採糞便檢驗乙事。
83. 【轉知】第二次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酸性白土(活性白土)」草案,名稱並修正為「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酸性白土」。
84. 【轉知】預告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第六條及第三條附表一
85. 【轉知】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食用藍色二號」草案。
86. 【轉知】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八款及第十款標示違規罰鍰處理原則」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87. 【轉知】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食用藍色一號」,並自即日生效。
88. 【轉知】自「真空包裝黃豆即食食品應向中央主管機關辦理查驗登記」公告廢止生效日起,「真空包裝食品標章標準圖樣」不再適用,還在效期內之「真空包裝黃豆即食食品許可證」亦一併失效。
89. 【轉知】廢止「真空包裝黃豆即食食品應向中央主管機關辦理查驗登記」,並自即日生效。
90. 【說明會】牛奶加工技術研究成果說明會報名(中華穀類食品工業技術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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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6月15日零時起,逐步開放邊境、縮短檢疫天數、調控入境總量

  •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
  • 建檔日期:111-06-11
  • 更新時間:111-06-13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1)日表示,考量國際國內疫情及防疫與醫療量能,並促進經濟及社會活動與國際必要交流,自今(2022)年6月15日零時起(航班表定抵臺時間)於調控入境一定人數總量為前提下,同步放寬下列邊境檢疫措施:

一、檢疫天數及處所:
(一) 入境日為第0天,進行3天居家檢疫及檢疫期滿後接續4天自主防疫,取消原7天自主健康管理。

(二)  於自主防疫期間,應遵守之防疫規範:

  1. 非必要不可外出。
  2. 需有 2 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檢驗結果,才可外出工作及採買生活必需品。
  3. 外出全程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離。
  4. 商務履約得上班、參訪、演講、開會。但仍應全程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離。
  5. 上班期間全程佩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有飲食需求時可暫免佩戴口罩,並於用畢立即佩戴口罩 。
  6. 避免出入人潮擁擠場所或與不特定對象接觸。
  7. 商務履約得於餐廳之獨立空間內獨自或與特定對象共餐,但應有隔板或維持社交距離。
  8. 非急迫性需求之醫療或檢查應延後。

(三)  檢疫處所維持1人1戶或入住防疫旅宿,並以於同一檢疫地點完成3天居家檢疫及4天自主防疫為原則。此外,考量移工、漁工及學生係採共同生活模式,群聚感染風險較高,由目的事業主管部會督導於原檢疫處所完成自主防疫,且於自主防疫期間不得到校上課、工作,非必要不得外出。

二、檢測措施:
(一)  來臺旅客應持有表定航班時間前2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
(二)  病毒核酸(PCR)檢測:入境時(第0天),於機場/港口配合採集深喉唾液檢體,進行PCR檢測。
(三)  家用快篩試劑檢測:入境時由國際港埠現場工作人員向2歲以上旅客發放2劑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提供檢疫期間有症狀時及自主防疫期間首次外出時使用。

三、入境至檢疫處所交通工具:除搭乘防疫車隊外,得採親友或機關團體車輛接送,並參照防疫車隊之防疫規範,落實各項防疫措施。

四、入境人數總量管制:初期以每週2.5萬人次為原則。

五、開放轉機:交通部民航局規劃來臺轉機方案及落實防疫管控措施。

指揮中心再次強調,邊境檢疫措施為防範COVID-19疫情的重要關鍵,請民眾務必遵守檢疫期間相關事項,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住址:41279台中市大里區仁禮街45號電話:(04)2496-0912 傳真:(04)2496-9796
E-mail:rocbakery0912@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