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轉知】「數位驅動食品產業升級轉型創新亮點」成果發表暨研討會(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
2. 【轉知】食品產業碳排優化計畫-免費課程(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
3. 【轉知】持續使用食品追溯追蹤管理資訊系統
4. 【轉知】應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保險」
5. 【轉知】預告修正「食品中黴菌毒素檢驗方法-橘黴素之檢驗」草案,名稱並修正為「食品中真菌毒素檢驗方法-橘黴素之檢驗」。
6. 【賽事資訊】2026 第一屆台北國際伴手禮大賽 - 就是愛餡(現)(台北市糕餅商業同業公會)
7. 【轉知】「一百十五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及表揚要點」
8. 【轉知】「台灣數位資產論壇-穩定幣與虛擬資產浪潮來襲」講座(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9. 【轉知】預告新訂「TQF機能性食品品質驗證方案」(草案),公開受理評論。(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
10. 【轉知】2025產業經營現況觀摩交流研習(社團法人臺灣穀物產業發展協會)
11. 【轉知】2025「國產穀物雜糧金穀獎」選拔_10/15(三)截止(社團法人臺灣穀物產業發展協會)
12. 【轉知】預告修正「肉類加工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草案
13. 【轉知】預告修正「水產加工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草案。
14. 【轉知】預告修正「罐頭食品工廠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草案,名稱並修正為「熱殺菌密閉容器包裝低酸性食品及酸化食品工廠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
15. 【轉知】修正「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六條之一、第十條。
16. 【轉知】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並加強宣導,預防食品中毒五要二不原則,請查照。
17. 【轉知】鑑於中秋節將屆,民生物資需求增加,為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及消費者利益,確保自由與公平競爭,請轉知所屬會員,尊重市場機制,避免觸法。
18. 【轉知】114年「提升餐飲衛生安全管理效能」餐飲業教育訓練說明會(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
19. 【轉知】公告「經濟部丹娜絲颱風與七二八豪雨災後商家設備汰換補助須知」,並自即日生效。
20. 【轉知】114年第4季培訓中心食品衛生安全相關課程(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
21. 【轉知】精進餐飲業定型化契約溝通說明會(棟宇法律事務所)
22. 【轉知】預告修正「乳品加工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草案。
23. 【轉知】經濟部丹娜絲颱風與七二八豪雨災後商家援助與設備汰換及產業設施復原辦法
24. 【轉知】三十人以下服務業數位轉型培力補助~申請至12/31止
25. 【轉知】預告廢止「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
26. 【轉知】114年度「餐飲衛生安全管理」線上教育訓練( 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
27. 【轉知】「114年度商業服務業數據驅動價值創造計畫產業交流會」(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28. 【轉知】預告修正「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規費收費標準」第四條附表草案
29. 【轉知】修正「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
30. 【轉知】研擬訂定「新興食品原料安全性評估作業原則」草案,第二次徵詢各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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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管理及確認我國輸銷歐盟之複合性食品符合歐盟相關規範,請輸銷該等食品之業者儘速至本署「食品輸銷衛生安全整合管理平台」主題專區項下之「歐盟複合性食品專區」完成輸銷資訊填報。

一、依據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經濟組112年1月25日比貿字第1120000033號函辦理。

二、依據歐盟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21/405之附錄I,我國含加工乳品之複合性食品業獲O符號標記,亦即我國核准使用歐盟會員

國或監測計畫獲歐盟核可之第三國乳品製成含加工乳品之複合性產品輸銷歐盟。惟因應歐盟發布輸歐產食動物更新規範,獲前述標記之第三國應依

Commission Delegated Regulation (EU) 2022/2292第8條及附錄I第2部分第L節之要求,提供相關事證及擔保資訊予歐盟執委會,包含第三國擔保產

食動物及動物源產品可溯源性與來源之現行做法。

三、本署前已數次通函及透過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通知業者,為確保我輸歐複合性食品符合歐盟規範,避免違反歐盟規範遭處分情事,進而影響我國整

體食品輸歐貿易順暢,爰請近三年(含當年度)有輸銷複合性產品至歐盟之業者,於112年2月15日前至本署「食品輸銷衛生安全整合管理平台」(下

稱輸銷平台,網址:http://fes.fda.gov.tw/index)之「歐盟複合性食品確認」專區,如實填報相關輸銷資訊,並上傳切結書,對輸出之食品負起

符合擬輸銷國規範之管理責任,相關內容說明如下:

(一)輸銷含加工乳品複合性食品至歐盟之業者,可參循輸銷平台作業「規範查詢」之「輸銷歐盟含乳加工品之複合性食品自檢表」及「111年度『複合

性食品輸銷歐盟線上研討會』問答集」,確認所使用之加工乳品原料確實來自歐盟核可之第三國或歐盟會員國之登錄廠場。倘使用之乳品來源未

登錄於輸銷平台者,後續倘產品遭擋關,本署歉難提供擔保之責。

(二)輸銷含蛋複合性食品至歐盟之業者,使用之國產蛋品應納入輸歐盟年度蛋品殘留物監測計畫之抽樣對象,故亦須上傳蛋品來源供應商及來源畜牧

場之切結書,並配合衛生及農政主管機關執行輸銷歐盟蛋品殘留物監測計畫之抽樣與檢驗。倘使用之蛋品來源未納入監測計畫者,後續將不得輸

銷至歐盟。

四、因應歐盟法規迭有更新,提醒輸歐食品業者應主動持續關注歐盟法規更新動態,並確認輸歐複合性食品所含之第三國加工動物源原料,皆應來自核可

輸歐之第三國及廠場,且應納入殘留物監控計畫附錄,俾確保符合歐盟相關規範。

住址:412035台中市大里區仁禮街45號電話:(04)2496-0912 傳真:(04)2496-9796
E-mail:rocbakery0912@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