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轉知】113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7號)演習,敬請配合,以免受罰。
2. 【轉知】所屬餐飲業會員應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保險。
3. 【轉知】預防諾羅病毒食品中毒,請業者加強個人衛生及食品製備流程衛生管理
4. 【轉知】淨零碳排趨勢發展推廣說明會暨實作工作坊(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
5. 【轉知】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冰醋酸」草案及「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食用黃色四號鋁麗基」草案。
6. 【轉知】預告訂定「建構健康飲食環境獎勵辦法草案總說明」及「國民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草案」
7. 【轉知-報名資訊】2024風味評鑑
8. 【轉知】113年國家永續發展獎開跑囉!6月15日報名截止,歡迎各界共襄盛舉
9. 【轉知】請於113年4月10日(星期三)前,完成填報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之「保單到期日」欄位,並上傳有效之投保證明。
10. 【轉知】食品業者應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並維持保單有效性,請協助轉知所屬。
11. 【轉知】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附錄A一般試驗法」第十七點草案
12. 【轉知】預告訂定「酸化食品之殺菌值評估作業指引」、「酸化食品之連續式熱交換殺菌機殺菌功能確效指引」、「酸化食品之調酸作業指引」草案共3份
13. 【轉知】「質地調整飲食推廣」研習會
14. 【轉知】預告訂定「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活化酸性白土」草案
15. 【轉知】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L-酒石酸肉酸」草案,名稱並修正為「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L-酒石酸肉鹼(L-酒石酸肉酸)」。
16. 【轉知】第二次預告修正「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阪崎腸桿菌之檢驗」草案。
17. 【轉知】公告「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經通關查驗檢出蘇丹色素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十款規定,應由輸入者辦理銷毀」。
18. 【轉知-賽事】2024 UniBread烘焙王麵包大賽
19. 【轉知】僑務委員會「2024年企業聘用僑生就業說明會」
20. 【轉知-賽事】蜂盛午茶:國產蜂蜜創意烘焙競賽
21. 【轉知】預防諾羅病毒食品中毒,請業者加強個人衛生及食品製備流程衛生管理
22. 【轉知】公告「酸菜食品製造業者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指引」
23. 【會議紀錄】113.03.06(三)第五屆第八次台灣烘焙競賽委員會議(台中潮港城)
24. 【轉知-報名資訊】2024臺灣餅甄選-水果饗宴 果形果素
25. 【轉知】113年度「糕餅業創新永續發展計畫」臺灣糕餅業深度輔導申請須知
26. 【轉知】公告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並溯及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十八日生效。
27. 【重要公告】蘇丹紅食品業者自主管理說明會
28. 【轉知~課程】113年 食品產業碳排優化系列課程(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
29. 【轉知】新住民就業友善職場計畫(移民署培力網)
30. 【轉知】113年度免費教育訓練資源簡章(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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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管理及確認我國輸銷歐盟之複合性食品符合歐盟相關規範,請輸銷該等食品之業者儘速至本署「食品輸銷衛生安全整合管理平台」主題專區項下之「歐盟複合性食品專區」完成輸銷資訊填報。

一、依據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經濟組112年1月25日比貿字第1120000033號函辦理。

二、依據歐盟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21/405之附錄I,我國含加工乳品之複合性食品業獲O符號標記,亦即我國核准使用歐盟會員

國或監測計畫獲歐盟核可之第三國乳品製成含加工乳品之複合性產品輸銷歐盟。惟因應歐盟發布輸歐產食動物更新規範,獲前述標記之第三國應依

Commission Delegated Regulation (EU) 2022/2292第8條及附錄I第2部分第L節之要求,提供相關事證及擔保資訊予歐盟執委會,包含第三國擔保產

食動物及動物源產品可溯源性與來源之現行做法。

三、本署前已數次通函及透過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通知業者,為確保我輸歐複合性食品符合歐盟規範,避免違反歐盟規範遭處分情事,進而影響我國整

體食品輸歐貿易順暢,爰請近三年(含當年度)有輸銷複合性產品至歐盟之業者,於112年2月15日前至本署「食品輸銷衛生安全整合管理平台」(下

稱輸銷平台,網址:http://fes.fda.gov.tw/index)之「歐盟複合性食品確認」專區,如實填報相關輸銷資訊,並上傳切結書,對輸出之食品負起

符合擬輸銷國規範之管理責任,相關內容說明如下:

(一)輸銷含加工乳品複合性食品至歐盟之業者,可參循輸銷平台作業「規範查詢」之「輸銷歐盟含乳加工品之複合性食品自檢表」及「111年度『複合

性食品輸銷歐盟線上研討會』問答集」,確認所使用之加工乳品原料確實來自歐盟核可之第三國或歐盟會員國之登錄廠場。倘使用之乳品來源未

登錄於輸銷平台者,後續倘產品遭擋關,本署歉難提供擔保之責。

(二)輸銷含蛋複合性食品至歐盟之業者,使用之國產蛋品應納入輸歐盟年度蛋品殘留物監測計畫之抽樣對象,故亦須上傳蛋品來源供應商及來源畜牧

場之切結書,並配合衛生及農政主管機關執行輸銷歐盟蛋品殘留物監測計畫之抽樣與檢驗。倘使用之蛋品來源未納入監測計畫者,後續將不得輸

銷至歐盟。

四、因應歐盟法規迭有更新,提醒輸歐食品業者應主動持續關注歐盟法規更新動態,並確認輸歐複合性食品所含之第三國加工動物源原料,皆應來自核可

輸歐之第三國及廠場,且應納入殘留物監控計畫附錄,俾確保符合歐盟相關規範。

住址:41279台中市大里區仁禮街45號電話:(04)2496-0912 傳真:(04)2496-9796
E-mail:rocbakery0912@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