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活動】2026年台灣百大糕餅伴手禮評鑑-得獎店家
2. 【轉知】115年蓬萊米百年特展市集及米糧俱樂部展售活動稻米及米食製品類參展廠商遴選辦法(農糧署)
3. 【轉知】提升商業服務業營運效能強化韌性計畫 說明會(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4. 【轉知】115年度下半年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在職訓練課程資訊
5. 【活動】第六屆台灣百大糕餅伴手禮頒獎典禮~新聞網址
6. 【活動】第六屆台灣百大糕餅伴手禮頒獎典禮
7. 【轉知】115年度美國FDA來臺例行查核我國食品加工廠之輸美相關法規暨實務業者說明會(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
8. 【轉知】115年度「深耕食品輸入業者法規知能與輔導」
9. 【轉知】115年「輔導食品製造業者強化安全衛生基礎」
10. 【轉知】原鄉餐飲衛生教育宣導
11. 【轉知】食藥署召開地方衛生局聯繫會議 統一問題產品銷毀及重新上架原則
12. 【轉知】泰山、福懋、福壽可重新上架之產品清單
13. 【轉知】有關未使用中聯公司所產油品或使用其油品製成之衍生產品
14. 【活動】第四屆理事長暨理監事團隊就職典禮-總統賀電
15. 【轉知】職場霸凌防治指導資訊(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16. 【轉知】2026第十二屆「十大嚴選穀得(GOOD)產品」競賽簡章(農糧署)
17. 【轉知】食藥署擴大要求中聯公司應於7月10日中午12時前完成4至6月生產油品及其產品下架
18. 【轉知】提升商業服務業營運效能強化韌性計畫
19. 【轉知】115年度高氣溫作業熱危害預防宣導會
20. 【轉知】第二屆國家食農貢獻獎
21. 【轉知】牡蠣等雙殼貝類別貪生!徹底加熱再入口 預防諾羅病毒食品中毒
22. 【轉知】有關市售食品標示含「鮮乳」字樣者,請留意所使用之品名、內容物等標示一致性。
23. 【轉知】 請轉知所屬食品業者,落實花生、堅果及其相關製品之衛生安全管理,防治黃麴毒素之污染發生,請查照。
24. 【轉知】115年度食品產業AI人才培訓系列課程(政府補助,免費報名!!)(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
25. 【轉知】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
26. 【轉知】115年「擴大餐飲業投保產品責任保險對象」法規說明會簡章(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
27. 【轉知】修正發佈「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28. 【轉知】訂定發佈「勞工健康服務專業機構管理規則」
29. 【轉知】有關中聯油脂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產製之大豆沙拉油超出衛生標準案
30. 【轉知】115年「輔導食品製造業者強化安全衛生基礎」實體說明會(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
ALL : 842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為管理及確認我國輸銷歐盟之複合性食品符合歐盟相關規範,請輸銷該等食品之業者儘速至本署「食品輸銷衛生安全整合管理平台」主題專區項下之「歐盟複合性食品專區」完成輸銷資訊填報。

一、依據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經濟組112年1月25日比貿字第1120000033號函辦理。

二、依據歐盟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21/405之附錄I,我國含加工乳品之複合性食品業獲O符號標記,亦即我國核准使用歐盟會員

國或監測計畫獲歐盟核可之第三國乳品製成含加工乳品之複合性產品輸銷歐盟。惟因應歐盟發布輸歐產食動物更新規範,獲前述標記之第三國應依

Commission Delegated Regulation (EU) 2022/2292第8條及附錄I第2部分第L節之要求,提供相關事證及擔保資訊予歐盟執委會,包含第三國擔保產

食動物及動物源產品可溯源性與來源之現行做法。

三、本署前已數次通函及透過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通知業者,為確保我輸歐複合性食品符合歐盟規範,避免違反歐盟規範遭處分情事,進而影響我國整

體食品輸歐貿易順暢,爰請近三年(含當年度)有輸銷複合性產品至歐盟之業者,於112年2月15日前至本署「食品輸銷衛生安全整合管理平台」(下

稱輸銷平台,網址:http://fes.fda.gov.tw/index)之「歐盟複合性食品確認」專區,如實填報相關輸銷資訊,並上傳切結書,對輸出之食品負起

符合擬輸銷國規範之管理責任,相關內容說明如下:

(一)輸銷含加工乳品複合性食品至歐盟之業者,可參循輸銷平台作業「規範查詢」之「輸銷歐盟含乳加工品之複合性食品自檢表」及「111年度『複合

性食品輸銷歐盟線上研討會』問答集」,確認所使用之加工乳品原料確實來自歐盟核可之第三國或歐盟會員國之登錄廠場。倘使用之乳品來源未

登錄於輸銷平台者,後續倘產品遭擋關,本署歉難提供擔保之責。

(二)輸銷含蛋複合性食品至歐盟之業者,使用之國產蛋品應納入輸歐盟年度蛋品殘留物監測計畫之抽樣對象,故亦須上傳蛋品來源供應商及來源畜牧

場之切結書,並配合衛生及農政主管機關執行輸銷歐盟蛋品殘留物監測計畫之抽樣與檢驗。倘使用之蛋品來源未納入監測計畫者,後續將不得輸

銷至歐盟。

四、因應歐盟法規迭有更新,提醒輸歐食品業者應主動持續關注歐盟法規更新動態,並確認輸歐複合性食品所含之第三國加工動物源原料,皆應來自核可

輸歐之第三國及廠場,且應納入殘留物監控計畫附錄,俾確保符合歐盟相關規範。

住址:412035台中市大里區仁禮街45號電話:(04)2496-0912 傳真:(04)2496-9796
E-mail:rocbakery0912@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