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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液蛋製品製造業者良好衛生作業指引」,名稱並修正為「液蛋製造業者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指引」【發布日期:2023-03-14】發布單位:食品組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14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21300392號 「液蛋製造業者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指引」修正草案如附件,如對草案內容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112年5月13日前陳述意見或洽詢如下: 一、承辦單位: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 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 話:02-278787356 四、傳 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picky@fda.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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