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轉知】修正「經濟部商業發展署三十人以下服務業數位轉型培力補助要點」
2. 【轉知】修正「食品中黴菌毒素檢驗方法-橘黴素之檢驗」,名稱並修正為「食品中真菌毒素檢驗方法-橘黴素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3. 【轉知】廢止「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並自即日生效。
4. 【轉知】廢止「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向查驗機關申請查驗」,並自即日生效。
5. 【轉知】廢止「自日本輸入食品須檢附產地證明文件,始得申請輸入食品查驗」,並自即日生效。
6. 【轉知】公告訂定「TQF機能性食品品質驗證方案」,並自即日起生效。(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
7. 【轉知】「TQF-B Plus食安管理符合性評鑑方案」,自公告日起實施。(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
8. 【轉知】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DL-胺基丙酸」,並自即日生效。
9. 【轉知】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L-苯丙胺酸」,並自即日生效。
10. 【轉知】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鈣」,並自即日生效。
11. 【轉知】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鈉」,並自即日生效。
12. 【轉知】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附錄A 一般試驗法」第十九點,並自即日生效。
13. 【轉知】商業服務業AI 轉型需求與挑戰調查問卷
14. 【轉知】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β-胡蘿蔔素」,並自即日生效。
15. 【轉知】預告修正「食品中微生物之檢驗方法-A型肝炎病毒之檢驗」草案,名稱並修正為「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A型肝炎病毒之檢驗」。
16. 【轉知】公告辦理「中餐烹調」職類不分級別術科測試(衛生專長)監評人員資格培訓(報名截止日期:114年12月10日)
17. 【轉知】公告辦理「中餐烹調」職類乙、丙級術科測試(技術專長)監評人員資格培訓(報名截止日期:114年12月10日)
18. 【轉知】修正「食品中黴菌毒素檢驗方法-棒麴毒素之檢驗」,名稱並修正為「食品中真菌毒素檢驗方法-棒麴毒素之檢驗」,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19. 【轉知】企業建構性別友善職場資源手冊
20. 【轉知】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檸檬酸鈣」,並自即日生效。
21. 【轉知】修正「食品中黴菌毒素檢驗方法-多重毒素之檢驗」,名稱並修正為「食品中真菌毒素檢驗方法-多重毒素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
22. 【轉知】預告訂定「花生脫殼業者衛生管理之指引」草案
23. 【轉知】2026 UIBC世界盃青年麵包大賽 台灣代表選拔(台北市糕餅商業同業公會)
24. 【轉知】「健康飲食宣言牆」活動開跑囉!
25. 【轉知】確保供應生魚片之衛生安全管理
26. 【轉知】2025健康飲食實踐獎徵選
27. 【轉知】商業服務業AI 轉型需求與挑戰調查問卷(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
28. 【轉知】宣導落實業必歸會制度
29. 【轉知】老獅說商業短影音趨勢與應用
30. 【轉知】114年產業人才投資計畫課程(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ALL : 814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 發布日期:2024-04-01
  • 發布單位:食品藥物管理科
  • 類  別:政府公告
  • 內  容:
  • 主旨:食品業者應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並維持保單有效性,請協助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3年3月28日FDA食字第1131300985號函轉知。
    二、為維護民眾身體健康及消費者保障,食品業者基於自主管理及企業社會責任,請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並維持保單有效性;且應如實填 報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之「是否依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保險投保」欄位,並上傳有效之投保證明。

    三、相關法規說明如下:

    (一)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經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投保產品責任保險。

    (二)衛生福利部110年9月28日公告修正「食品業者投保產品 責任保險」:
    1、第2條規定,應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之食品或食品添加物 業者,其業別及規模如下

    (1)製造、加工或調配業:具有商業登記、公司登記、 工廠登記、稅籍登記或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 者。

    (2)輸入業:具有商業登記、公司登記、工廠登記或稅 籍登記者。

    (3)餐飲業:具有商業登記、公司登記或工廠登記 者。

    2、第3條規定,食品業者應事先完成本保險之投保,並保 存該保險文件,維持保險單有效性。

    (三)違反上述規定者,依食安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 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 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 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 申請重新登錄。

    四、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保險等相關法規資料,可至食品藥 物管理署官網(路徑:首頁 > 公告資訊 > 本署公告; http://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 cid=3&id=27328)查詢。

住址:412035台中市大里區仁禮街45號電話:(04)2496-0912 傳真:(04)2496-9796
E-mail:rocbakery0912@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