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轉知】「提升商業服務業營運效能強化韌性計畫」個案補助申請須知(中華民國資訊軟體服務商業同業公會)
2. 【轉知】IPAS品牌企畫人才能力鑑定計畫(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3. 【轉知】114年 食品製造業者法規說明會
4. 【轉知】公告「花生脫殼業者衛生管理之指引」
5. 【轉知】公告「酸化食品之殺菌值評估作業指引」、「酸化食品之連續式熱交換殺菌機殺菌功能確效指引」、「酸化食品之調酸作業指引」共3份
6. 【轉知】「2026臺北國際烘焙暨設備展」米糧烘焙精品館之米穀粉原料供應商媒合活動(農業部農糧署)
7. 【轉知】FDA食字第1131301634號函說明三(十)之適用性
8. 【轉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三項規定之解釋令
9. 【轉知】2026年越南河內VITM國際旅展及觀光推廣活動
10. 【轉知】2026國產米穀粉應用與優勢 媒合會(農業部農糧署)
11. 【轉知】115年度「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補助計畫」
12. 【轉知】食品產業智慧化管理暨數位轉型應用加值計畫說明會(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
13. 【轉知】修正「食品及其相關產品回收銷毀處理辦法」
14. 【轉知】限制產品過度包裝個案審查作業要點第一點及第三點附件,即日生效。(環境部)
15. 【轉知】公告「食品業者輸銷含動物源原料之食品管理作業指引」
16. 【轉知】鑑於春節將屆,民生物資需求增加,為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及消費者利益,確保自由與公平競爭,請轉知所屬會員,尊重市場機制,避免觸法。
17. 【轉知】修正「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規費收費標準」第四條、第五條
18. 【轉知】發布訂定「新興食品原料安全性評估作業原則」
19. 【轉知】商業服務業節能設備補助
20. 【轉知】日方通知對來自台灣之「花生及其加工製品」解除命令檢查事
21. 【轉知】有關海洋哺乳動物保護法(MMPA)進口條款之法規等效裁定,遭美國禁止之原料不應輸銷美國案
22. 【轉知】115年上半年培訓中心食品衛生安全相關課程(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
23. 【轉知】115上半年產業人才投資計畫課程(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24. 【轉知】【商學苑】115年會計主管持續進修課程(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25. 【轉知】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鹿角菜膠」草案。
26. 【恭賀】🥈2026 coupe du monde de la boulangerie世界盃麵包賽 亞軍
27. 【轉知】2026 年第八屆品牌金舶獎甄選公告(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28. 【參賽資訊】2026 coupe du monde de la boulangerie世界盃麵包賽(法國)
29. 【轉知】修正「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四條、第十條
30. 【轉知】預告訂定「以果糖基轉移酶製得之食品原料菊糖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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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擬訂定「新興食品原料安全性評估作業原則」草案,徵詢各界意見。
| 發布日期:2025-03-13 | 更新日期:2025-03-13 發布單位:食品組


主旨:有關衛生福利部研擬訂定「新興食品原料安全性評估作業原則」草案,徵詢各界意見,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為評估非傳統性食品原料之安全性,衛生福利部(下稱本部)於102年6月24日公布「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作業指引(下稱原指引)」,並於107年5月10日發布修正,規範非傳統性食品原料之定義、安全性評估作業流程、須檢具之資料及表單等,以供有需求者提出,旨在以科學證據審慎評估,以保障消費者健康並兼顧產業發展。原指引公布於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網站,可由以下路徑查詢:首頁(http://www.fda.gov.tw)/便民服務/下載專區/食品申請作業及表單下載區/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作業指引。
 
二、為精進食品原料安全性評估作業,本部已研擬訂定「新興食品原料安全性評估作業原則」草案,針對原指引之內容文字、評估作業流程及應具備安全性資料等經常被詢問處,進一步清楚定義並詳盡說明,期能更有利於各界遵循。所擬草案內容並無涉及加嚴原指引要求,重點說明如下:
 
(一)修正原指引之相關名稱用詞及定義(含備註說明),以及安全性評估作業流程圖。
(二)更新原指引之相關安全性試驗資料說明,並新增動物福祉3Rs精神及原則。
(三)新增涉及以基因改造微生物生產製造之新興食品原料,應檢具之「以基因改造微生物生產但最終不含該微生物及轉殖基因之相關產品應備資料」及其審查流程。
 
三、旨揭草案請至食藥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自行下載,對於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者,請於本函發文日之次日起60日內提出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021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三)聯絡人:羅技術助理
(四)電話:(02) 2787-7318
(五)傳真:(02) 2653-1062
(六)電子郵件:yoannaluo@fda.gov.tw
 
研擬訂定「新興食品原料安全性評估作業原則」草案,徵詢各界意見。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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