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轉知】115月6-10月「115年度食安智學堂暨衛生法規輔導講習線上課程」(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
2. 【轉知】為降低沙門桿菌食品中毒風險,請優先選用洗選蛋或殺菌液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3. 【轉知】116年度研發替代役制度員額申請暨審查作業與資訊系統操作進行說明(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4. 【轉知】2026綠意匠心評比大賞(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5. 【轉知】115年芋頭採購加工措施(農業部農糧署中區分署)
6. 115年度「食品追溯追蹤管理系統(非追不可)」申報欄位之精進規劃座談會(第2階段)(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7. 【轉知】第2屆「ESG for Culture影響力獎」獎項徵件說明會及「企業投入文化活動影響力評估指引」工作坊(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8. 【轉知】115年地方特色全民運動活動申辦計畫(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9. 【轉知】「第56屆全國技能競賽」活動, 歡迎組團參訪(衛生福利部)
10. 【轉知】115年食品標示法規線上學習課程(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
11. 【轉知】得供食品原料使用之中藥材品項及其產品屬性認定基準(草案)
12. 【轉知】2026年國產雜糧創意烘焙競賽-競賽簡章(中華穀類食品工業技術研究所)
13. 【轉知】古坑產業加值園區產業用地(一)第1次公告並轉知合格廠商踴躍申購(雲林縣政府)
14. 【轉知】外送合作契約範本
15. 【轉知】商業服務業系統節能專案補助
16. 【轉知】餐飲衛生安全教育訓練(6-8月場次)(財團法人台灣食品產業策進會)
17. 【轉知】中華民國優良商人(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18. 【轉知】現場調製飲料及餐飲標示含「鮮乳」字樣者,請留意所使用之品名、內容物等標示之一致性。
19. 【轉知】115年度食品標示法規說明會(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
20. 【轉知】鼓勵會員業者導入行動支付及使用多媒體資訊服務機kiosk結帳收款
21. 【轉知】115年度「產業競爭力AI輔導團行動計畫」(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
22. 【轉知】115年餐飲業定型化契約教育訓練教育訓練報名資訊(棟宇法律事務所)
23. 【轉知】公告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並溯及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一日生效
24. 【轉知】115年食品產業供應鏈管理之AI應用實戰班(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
25. 【活動報名】台灣百大糕餅伴手禮評鑑,即日起~6/3(三)開放報名。
26. 【轉知】預告修正「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金黃色葡萄球菌之檢驗」草案。
27. 【轉知】第15屆女性創業菁英,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5年6月1日
28. 【轉知】修正「食品中微生物之檢驗方法-A型肝炎病毒之檢驗」,名稱並修正為「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A型肝炎病毒之檢驗」,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七月一日生效。
29. 【恭賀】🥉2026 FHA亞洲盃麵包大賽 台灣代表隊勇奪 『銅牌』 展現A級賽事實力
30. 【轉知】食品正面營養資訊標示作業指引修正草案
ALL : 808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研擬訂定「新興食品原料安全性評估作業原則」草案,徵詢各界意見。
| 發布日期:2025-03-13 | 更新日期:2025-03-13 發布單位:食品組


主旨:有關衛生福利部研擬訂定「新興食品原料安全性評估作業原則」草案,徵詢各界意見,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為評估非傳統性食品原料之安全性,衛生福利部(下稱本部)於102年6月24日公布「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作業指引(下稱原指引)」,並於107年5月10日發布修正,規範非傳統性食品原料之定義、安全性評估作業流程、須檢具之資料及表單等,以供有需求者提出,旨在以科學證據審慎評估,以保障消費者健康並兼顧產業發展。原指引公布於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網站,可由以下路徑查詢:首頁(http://www.fda.gov.tw)/便民服務/下載專區/食品申請作業及表單下載區/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作業指引。
 
二、為精進食品原料安全性評估作業,本部已研擬訂定「新興食品原料安全性評估作業原則」草案,針對原指引之內容文字、評估作業流程及應具備安全性資料等經常被詢問處,進一步清楚定義並詳盡說明,期能更有利於各界遵循。所擬草案內容並無涉及加嚴原指引要求,重點說明如下:
 
(一)修正原指引之相關名稱用詞及定義(含備註說明),以及安全性評估作業流程圖。
(二)更新原指引之相關安全性試驗資料說明,並新增動物福祉3Rs精神及原則。
(三)新增涉及以基因改造微生物生產製造之新興食品原料,應檢具之「以基因改造微生物生產但最終不含該微生物及轉殖基因之相關產品應備資料」及其審查流程。
 
三、旨揭草案請至食藥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自行下載,對於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者,請於本函發文日之次日起60日內提出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021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三)聯絡人:羅技術助理
(四)電話:(02) 2787-7318
(五)傳真:(02) 2653-1062
(六)電子郵件:yoannaluo@fda.gov.tw
 
研擬訂定「新興食品原料安全性評估作業原則」草案,徵詢各界意見。 Qrcode
住址:412035台中市大里區仁禮街45號電話:(04)2496-0912 傳真:(04)2496-9796
E-mail:rocbakery0912@gmail.com